《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》 亦称《特拉特洛尔科条约》。墨西哥、智利等14个拉丁美洲国家于1967年2月14日在墨西哥城的特拉特洛尔科区签订,无限期有效。条约采取对缔约国分别生效的方式。1967年9月20日首先对墨西哥生效。至1995年,33个拉美国家已全部签署,其中28个国家批准并对其生效。
《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》 亦称《特拉特洛尔科条约》。墨西哥、智利等14个拉丁美洲国家于1967年2月14日在墨西哥城的特拉特洛尔科区签订,无限期有效。条约采取对缔约国分别生效的方式。1967年9月20日首先对墨西哥生效。至1995年,33个拉美国家已全部签署,其中28个国家批准并对其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