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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律藏

佛学大辞典
巴利律藏

词:

巴利律藏

解释:

巴利名Vinaya-pit!aka。系以巴利语记载锡兰分别上座部所传之律藏,属巴利三藏之一。佛陀所制定有关戒律之诸规则,集录于第一次经典结集,称为律(巴vinaya)。后经原始佛教教团之发展,予以整备增补,即成为律藏;‘藏’有容器之意,为‘律’之组织,以此组织表示律之内容。佛灭后百年顷,原始教团分裂为上座、大众二部,巴利律即属上座部(巴Therava^da),该部派又称为分别说部(巴Vibhajjava^din)。西元前三世纪阿育王时代,摩哂陀(巴Mahinda)王子将此律传至锡兰。部派佛教中虽各有其传持之律藏,然现存诸律藏中,以巴利律保有较古老之形式。

巴利律藏之内容分成经分别(巴Suttavibhan%ga)、犍度(巴Khandhaka)、附录(巴Pariva^ra)等三部分。经分别为律藏之重心,乃逐一说明戒本(律藏称戒律条文为‘经’,集录戒条者则称为‘戒经’)各条成立之因缘、条文字句之解释,及条文运用之实例等,有大分别(巴Maha^-vibhan%ga)、比丘尼分别(巴Bhikkhuni^-vibhan%ga)二类;前者乃说比丘之二二七戒(四分律有二五○戒),后者则说比丘尼之三一一戒。犍度部系明示有关处理僧伽各问题之规定,分为大品(巴Maha^vagga)、小品(巴Cullavagga);前者含十犍度,后者含十二犍度。第三附录部分系对上述二部作补充说明,复列举二者之纲要,且分类摘要有关律藏之诸事项,共计十九章。

巴利律藏中之经分别与犍度,比于汉译之五分律、四分律、十诵律等,其间虽互有出入,然于大纲则一致不爽。附录部分若与四分律卷五十五以下之调部及毗尼增一、十诵律卷四十八以下之增一法、优波离问法等相较,则二者之组织大异;一般学者以为附录之编者帝帕(巴Di^pa)或为锡兰比丘,其编纂年代殆于稍后之世。巴利律现盛行于锡兰、缅甸、泰国、高棉等地,古来注释书极多,最著名者即佛音所著之善见律毗婆沙。巴利律藏现除巴利原文本外,另有英译、日译、德译(部分)及印度语译本,然迄今无藏译本与汉译本。[B.C.Law:AHistoryofPa^li^Literature;S.Dutt:EarlyBuddhistMonacchism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