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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佛教

佛学大辞典
西藏佛教

词:

西藏佛教

解释:

一般俗称西藏之佛教为喇嘛教。西藏(梵Bhot!a,藏Bod,Bod-yul,Gan%s-can-yul),又称吐蕃、土蕃、土伯特、西番、乌斯藏、雪有国、雪谷国、赤面。位于亚洲大陆中部昆仑山脉与喜马拉雅山脉之间,东接四川、云南二省,西邻拉达卡(La^dak),北接新疆、青海二省,南邻缅甸、不丹、锡金、尼泊尔,及印度。地势高峻,气候严寒。此地自汉代以来即以西羌、吐蕃等名称之,唐代以后更受我国及印度文化之薰陶,特以佛教为甚。唐代以前之西藏仅属部落性质,至七世纪中叶,弃宗弄赞(即松赞干布)即位,藏族始因武力强盛而大有作为,甚至常寇唐域,唐太宗终以联婚方式争取西陲和平,于贞观十五年(641)将宗女文成公主下嫁藏王,先此,藏王已娶尼泊尔公主波利库姬,两位公主均系虔诚佛教徒,藏王因受劝导,而自中印请僧伽入藏弘法,并遣端美三菩提(藏Thon-mi-sambhot!a)等十六人赴印留学,返藏后即以梵文为基础,造藏文字母,翻译百拜忏悔经,是为西藏译经之嚆矢。

唐睿宗景云元年(710)又以崇信佛法之金城公主下嫁弃隶蹜赞。金城公主所生之王子,乃此后大兴佛法之吃栗双提赞王(藏Khri-sron%-lde-btsan)。

至朗达磨(836~841在位)继为赞普(藏王)时,因信奉原始棒教,遂大事摧灭佛法,故至乞离胡为藏王(842)时,佛法已被摧灭殆尽。

至蒙古帝国建立,西藏成为其领土之一部分,忽必烈以藏人所信之佛教羁縻之,又恩遇萨迦派四祖大喇嘛文殊萨迦班禅(藏Sa-skyapan!-chen)。班禅遣侄八思巴(1239~1280)入元,元朝尊之为国师,后继为五祖,而开西藏政教合一之局势。

西藏佛教史一般均以朗达磨法难为界,其前称为前传期,其后称为后传期。西藏之译经肇始于弃宗弄赞,彼尝颁订十善、十六要律;且以拉萨为中心,建布达拉宫;又各为两妃建寺,即大昭寺与小昭寺,各供奉释迦佛像、阿■佛像。此为西藏佛教之初兴时期。

弃宗弄赞以后四世,即大兴佛法之吃栗双提赞,礼聘二唐僧及迦湿弥罗之阿难陀翻译经典,并遣巴沙(藏Pahsa)赴尼泊尔。巴沙于西元七四七年遇传承中观清辨学派之善海大师寂护(梵S/a^nta-raks!ita),即延请入藏。寂护为西藏带来中观派论书,又著「二谛分别释’,宣扬中观教法;尝建议藏王延请乌耆延那(梵Udya^na,乌仗那)之密教莲华生大师(梵Padma-sambhava)至西藏。莲华生所携入之陀罗尼及真言仪轨,恰合西藏原有信仰符咒巫术、鬼神崇拜之棒教,故益使民众自然产生对佛教之信仰,此为西藏密教之嚆矢,一般即以莲华生大师为西藏古派密教,即红教宁玛派(藏Gsan%-sn%ags-gn~in%-ma)之初祖。同时,寂护弟子迦摩罗什(梵Kamalas/i^la,莲华戒)、毗卢遮那罗怯怛(梵Vairooana-raks!ita)等亦应聘入藏从事译经,宣扬中观思想。但却与在西藏讲学时间较久,颇负盛名之唐僧(时称大乘和尚Maha^ya^nahoa-san)发生论诤,大乘和尚虽在论场上败阵,然禅宗予西藏之影响并未因此中断。此后西藏佛教即以印度晚期主知派佛教为主流,论理色彩极强,因明论书之翻译多达六十六种。此时期为西藏佛教之建树时期。

至吃栗徕巴赡(藏Khri-ralpa-can,815~836在位)时代,更规定‘七户养僧’,僧人参与国政,凡侮辱三宝者处以重刑。此时为西藏前传佛教之颠峰时期。于此时期,藏土群贤云集,印度学者有胜友、戒帝觉、施戒、觉友等,西藏学者有宝护、法性戒等,知名者达三十人以上。彼等采严格组织之译场制度,编成翻译名义大集(梵Maha^vyutpatti),更以此校补经部各种旧译本,论部则增译大乘要籍,如龙树、提婆、马鸣、慈氏、无著、世亲诸大师之论著。现存西藏大藏经中之显乘要籍,多于此时译出。此后继位者,即虔信棒教而毁灭佛教之朗达磨,彼禁止翻译经论,拆毁寺院,令僧众还俗,焚毁经典;故当时僧众多避难邻国。朗达磨之后,西藏佛教进入后传时期。

后传时期,佛教之复兴,初为密乘,继为显乘。十一世纪末,密乘第一位学者林亲桑坡(藏Rin-chen-bzan%-po)入印,归藏时,请回印度学者息达罗卡罗梵孟(梵S/raddha-kara-varman)、巴迪摩卡罗笈多(梵Padma-kara-gupta)等,携回论部及四部怛特罗。密乘中从前未曾译出之典籍,此时亦补译甚多,如吉祥上乐本续王略要、现说无上本续、瑜伽大教王经等。西藏僧众奉行之教义原为以中观为主之显乘,密典翻译完成后,西藏佛教遂分显、密二门。此时期译出之密典异于前传莲华生大师以来所译者,故称新派密乘,合新旧二派,总名宁玛派(藏Rn~in%-ma-pa),或称大究竟派(藏Rdsogs-chen-pa)。

后传佛教之颠峰时期为阿提沙(梵Atis/a)入藏(于1035或1038)以后。其所著之菩提道灯论、十不善业道经、行集灯等存于西藏大藏经中者达三十余种,其中以菩提道灯论为代表作,快择显密之大要,辨别邪正之界限,力扬大乘教法。其后宗喀巴(1417~1478)所进行之宗教改革,其主要思想即受阿提沙理论之启导。

自阿提沙入藏后,西藏佛教始分派流,共计七系二十一派,除阿提沙以前所传总称为宁玛派外,迦当、迦尔居、希解、萨迦、爵南、格鲁等派均与阿提沙有关。以上各派,除迦当派专事教化外,余均尝与土豪勾结,干涉政治,萨迦派与政治关系尤为密切。僧众倚势骄纵,流弊至深,宗喀巴革新西藏佛教之举乃应运而生。

宗喀巴提倡宗教改革,为别于旧教,乃将衣帽染黄,即一般所称之黄教,又称格鲁派(额尔德派)。而宗喀巴以前之各派西藏佛教僧侣均着红衣帽,故均可纳入红教之下。宗喀巴所创之黄教,尊经教,尚戒律,采撷各派之所长,将显密二宗加以整理,阐明佛法之真义,建立修行之程序,使西藏教风为之丕变。此派后产生达赖、班禅二喇嘛,次第开宗教政治之端绪,而皆号称宗喀巴弟子之转生。达赖相承迄今为第十四世,班禅则为第十世。

与宗喀巴之黄教约同一时期,有白教流行于后藏,此派严净戒法,显密兼宏,而以密乘为其指归。然黄教大盛后,白教便趋衰微。此外,另有黑教,本为棒教外道,其所著衣冠皆黑,故称黑教。以诅咒禳祓为事,崇尚巫术,以降神为大祭。

民国四十八年(1959)三月,因西藏全面抗暴,中共以暴力毁坏寺院,迫害喇嘛,至五十四年,短短七年之间,拉萨三大寺僧侣由二万三千人减至三百名,此实为西藏佛教继朗达磨法难后之最大浩劫。

近代西藏佛教广受重视,英、法、德、俄、日、印等国学者对于西藏之王统、语言、经书典籍及喇嘛教之教理、沿革等,皆作广泛深入之探讨,而有丰硕成果。一九八六年一月,于西藏有‘西藏佛教’杂志创刊号出版。[释迦方志卷上、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卷上、唐书列传第一四一、旧五代史外国列传第二、宋史列传第二五一、元史列传第八十九、印度宗教史考、古龟玆国洞窟壁文とシャムブハラ国佛教(寺本婉雅,佛教研究第三之四)、西藏の佛教(多田等观,宗教研究新第三之二)、唐蕃会盟碑文(寺本婉雅,大谷学报第十之三)、W.W.Rockhill:LifeoftheBuddha;P.E.Foucaux:LeBouddhismeauTibet;J.Fergusson:HistoryofIndianandEasternArchitecture,vol.1;W.J.G.VanMeurs:TibetanTemplePaintings、西藏佛教史(圣严)](参阅‘宗喀巴’3164、‘阿提沙’3661、‘班禅喇嘛’4185、‘喇嘛教’4905、‘达赖喇嘛’5675、‘额尔德派’664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