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学大辞典
江湖
词:
江湖
解释:
原指江西与湖南,或指扬子江(长江)与洞庭湖,或指三江(湖北荆江、江苏松江、浙江省浙江)与五湖(江西鄱阳湖、湖南青草湖、湖南洞庭湖、江苏丹阳湖、江苏太湖)。盖‘江湖’之用语,最早系出自庄子内篇大宗师中之‘不如相忘于江湖’一语。
然在禅林中,则称云游四海之僧众(云水僧)为江湖。盖于唐代时,江西有马祖道一,湖南有石头希迁,此二师同时大树法幢,德声享誉四方,马祖道一大振禅风,其下乃有临济、沩仰、黄龙等法流之演化;石头希迁亦广布法化,其下乃有曹洞、云门、法眼等道法之流布。当时天下僧众广集,多以参游二师门下为要,故依地名而称参学之僧众为江湖僧、江湖众,略称江湖。此外,因参游之僧众多为行脚于三江五湖,周游天下者,因此亦称之为江湖。又云水僧举行之结制安居,称为江湖僧会、江湖会,亦可略称为江湖。又僧堂亦称为江湖道场、江湖寮;师家则称江湖名胜禅师。另庆贺晋山之疏文,称为江湖疏或江湖友社疏;此疏若由东藏主宣读,称为东江湖疏;若由西藏主宣读,则称为西江湖疏。
此外,‘江湖’一语尚有多种意义:(一)据禅林象器笺第六类称呼门载,江湖,指长江与洞庭湖。禅士若散处于名山大刹之外,而居于江上湖边者,称为江湖人;不出世为名山大刹之住持者,聚会在一处,称为江湖众。(二)指世间,如汉书中之‘甚得江湖间民心’。又对朝廷而言,则指隐士之所居,如范仲淹岳阳楼记中之‘处江湖之远,则忧其君’。(三)一般通俗之称呼,浪迹四方谋生活者,称为走江湖、跑江湖;阅历丰富之人则称为老江湖;亦有转称专以诈术敛财为业者,如江湖术士、江湖郎中等。[宿曜经卷上定宿直品、敕修百丈清规卷上住持章、尊祖章、景德传灯录石头章、禅林象器笺第二十二类文疏门]